上週,在我的 treo 650 上看了預錄的 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。
其實我蠻久以前就看過一次了,這是第二次看。
除了又一次感受要有什麼樣的人格特質加上信念,才能讓上天賦予的天賦能夠幫助個人成功創業。這次剛好配合上 Yahoo! 的相關新聞,讓我又額外有了新的感受:
Fire the founder!
在公司裡面,founder 基本上很容易成為接近神的角色,尤其是個人特質強烈的 founder。畢竟沒有他的存在,就沒有公司的存在。而他們的這種特異性,也是其能成為公司創辦人的原因之一。
但是,隨著公司成長,時空變化~
有著如此特色的 founder,反而可能變成公司成長的阻礙,而變得也許應該離開,才能讓公司有更好的發展。
看著當年的 Steve Jobs,再看看 Jerry Young。
我覺得如何開除創辦人應該也是一門經營管理的學問吧~